互联网金融风险丛生 法律风险不可小视
发表时间: 2014/07/28
在几年前,曾经就有一美国刊物曾经说到“有了互联网,任何人只要开设一个网上交易账户就能成为全球投资者,但伴随着这种自由而来的是巨大的责任:在不依靠政府监督的情况下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当我们进行各种各样金融产品交易的能力大大超过了我们了解和评估它们的能力时,这就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了。大多数人在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数据时,所做的惟一理性的选择只能是放弃”。
互联网带来了信息爆炸,也给整个传统金融业,如银行、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传统业务发起了冲击,一个不可忽略的问题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在向人们提供更便捷、更多元化的投融资方式,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
如从网络借贷平台的情况来看,可以将其归类为网络版的民间借贷中介。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个人之间贷款的法律规定,有关民间借贷中介的法律法规也是空白,网络借贷平台等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无法得到确认。因此,网络借贷平台的活动始终处于法律的边缘,缺乏对其进行监管的依据。此外,人民银行、银监会、工商局、工信部等部门均未明确对网络借贷公司的管理,使其实际处于监管真空的状态。这只是互联网金融一域,它还面临诸多法律风险。
有网友将互联网金融风险归结为以下几类,对此,长沙创新金融服务平台“律邦融安”总经理严继光从律师视角进行了分析。
1、互联网存在交易技术风险。计算机病毒、网络漏洞隐患,个人信息及资产暴露信息泄露。结合实际来看,互联网尽管有助于提升金融效率,但却引入了新的不安全因素,这是互联网的重大缺陷,即互联网采取标准的七层协议,但在底层数据传输中并没有考虑安全加密等风险管控手段,导致互联网应用必须开发加载安全模块,金融交易对安全的巨大要求让一般企业难以承受。网站由于技术不过关导致交易损失,是要负赔偿责任的,最典型的案例就是支付宝账户被盗所履行的赔偿责任。事实上,网络平台未对客户承担技术风险赔偿责任,该类平台也很难成长起来。
2、互联网金融机构可能涉嫌归集资金,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将会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还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容易造成资金挪用,如果缺乏流动性管理,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将引发支付危机。
3、互联网公司开展金融业务,在流动性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的经验往往不足,客户资产可能因此出现严重损失。目前我国并未对类似“代客理财”行为和中介交易平台有文明规定,在未取得预期收益情况下代理人员或中介平台将负赔偿责任。
4、互联网金融不断涌现的各种创新行为,为客户提供了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新产品、新服务,可能存在设计缺陷,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例如新产品的合规合法性,可能遭遇工商、公安、金融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的调查。
5、金融监管滞后带来风险。如有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企业准入标准(资质问题等)、运作方式的合法性、交易者的身份认证等方面,尚无详细明确的法律规范。网民在借助互联网提供或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将面临法律缺失和法律冲突的风险,容易陷入法律盲区的纠纷之中,不仅增加了交易费用,还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6、互联网金融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发放更多的贷款,与更多的客户进行交易,并提供高额的回报,市场总是处于不确定性中,这样将面临着更大的利率风险。互联网金融平台是否有承担这种利率风险的能力,带来的违约赔付责任如何妥善处置,平台应该要考虑,否则仍然会面临支付风险。
7、网络交易由于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等业务活动在虚拟世界进行,交易双方互不见面,只通过互联网联系,交易者之间在身份确认、信用评价方面就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信用风险极大,同时还有洗钱的可能。网络交易平台应行使基本的审核权,一旦交易发生,就应该承担相应履约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六条、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一旦签署生效,当事人则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事实上,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了交易,就代表客户与平台形成了合同关系,特别是涉及金钱往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互联网金融以其创新、便捷、高速发展的特点带来了一场金融旋风,但内在规则的不确定性,监管法规的不完善性,频繁创新的高风险性,政府对待金融的谨慎性决定了其发展之路坎坷。若是技术性的风险可以改进,但无法律意识,不知相关刑事法规,触动法律底线,恐怕就有牢狱之灾,对于金融创业者来说,法律风险首当其冲,懂得理解法律风险的老板才是懂得市场的老板。严继光如是说。
完善以下资料,免费领取FRM一二级备考资料
上一篇:房贷松绑将推高地产金融风险
下一篇:
金融英语好的FRM考生优势很大